来源: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期:2025-08-20
2025年8月17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5批群众举报件6件,现将第5批5件一般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5批19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胡家园子周边音乐声、歌唱声过大,严重干扰金湖湾居民正常休息。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甘州区胡家园子城市公园位于甘州区北环路与欧式街交叉路口北300米处,全天免费对外开放。该公园北门与金湖湾小区北区相邻,晚上19时至21时,该公园靠近北门内有2个广场舞团队(约20余人)跳舞使用的音响设备音量较大,加之北门内长廊和凉亭及周边有5-7名中老年声乐爱好者使用管弦乐器伴奏唱歌时产生噪声,对该公园北门对面金湖湾小区北区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二)办理情况
2025年8月17日,甘州区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整改小组立即开展整改工作。一是成立由娱乐老虎机公安局甘州分局、西街街道、甘州区文旅发展公司、甘州区城市管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明确分工,靠实责任,立即对该公园音乐声、歌唱声扰民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二是每天安排专人不间断巡逻,明确早上7:00-8:30、中午12:00-14:30、晚上22:00-次日7:00内不得开展广场舞、管弦乐器伴奏唱歌活动,对未按规定及要求开展的活动及时告知并劝阻。三是甘州区城市公园建设服务中心及娱乐老虎机六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深入开展噪音扰民宣传,在园内商铺和北门附近增设“静音提示标识牌”4个,提醒园内商户和游客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通过综合整治,该公园广场舞音乐声和伴奏唱歌声产生的噪音明显降低。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将督促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该公园纳入日常巡逻重点区域,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谨防噪音扰民问题。进一步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建立“源头管控+日常监督+群众参与”的长效模式,坚持简单问题1小时内现场处理,复杂问题24小时内多部门联动解决,切实解决噪音扰民问题,为周边群众营造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截止到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甘州区将办理情况在金湖湾小区北区南门1号楼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对金湖湾小区北区1号楼住户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50份,满意50份,满意度100%。
二、受理编号:第5批21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景隆颐园小区旁幼儿园,从去年10月开始装修至今,每天早上七点多、中午不到两点开始施工,施工噪声严重扰民且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甘州区景隆颐园小区旁幼儿园原为幸福朵朵幼儿园,2023年停办。2024年10月,开发商甘肃景隆房地产公司将原幼儿园改造为宾馆,因拆除、装修周期较长,确实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同时,发现堆放至该栋楼北侧围挡地块内的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
(二)办理情况
2025年8月17日,甘州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对首建恒瑞(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噪声扰民问题处罚2000元。甘州区住建局现场向甘肃景隆房地产公司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提出相关整改要求,督促彻底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责令该公司规范施工时间,在中午12:00-14:30、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不得施工。目前,该公司已书面承诺严格按相关规定规范施工,营造良好施工环境。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住建局协调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南街街道建立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和不得超时施工要求。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及时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切实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截止到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甘州区将办理情况在景隆颐园小区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对景隆颐园小区4号楼商户及住户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33份,满意32份,满意度96.7%。
三、受理编号:第5批22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滨河新区金源明珠上海滩小区内私自设棚存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产生难闻气味且清运时噪声扰民,多次与物业及社区反映效果不佳,望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甘州区滨河新区金源明珠上海滩小区由张掖金源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负责做好小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因装饰装修垃圾不能与生活垃圾混装清运处理,且业主每日装饰装修垃圾较少,为降低成本,金源明珠物业公司在该小区5#楼北侧的非机动车车棚(规划容许建设)西侧违规隔离63.6平方米棚舍,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安装大门(距5#楼约20米),将枯枝、枯草和装修垃圾一起堆放。由于清运不及时和每次清运时间不合理,堆存垃圾产生难闻气味,垃圾清运时产生噪声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二)办理情况
由甘州区住建局牵头,甘州区城市管理局、滨河新区社区服务中心配合,成立整改小组开展整改工作。督促张掖金源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将隔离围挡和私自安装的大门拆除,彻底清理棚内堆放的枯枝、枯草及装饰装修垃圾,并对地面进行清扫清洗,现已恢复为非机动车停车棚。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住建局安排区城乡物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小区内垃圾日产日清,为群众提供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截止到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甘州区住建局将整改情况在该小区内告示,与滨河新区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该小区5#楼及相邻楼栋45户住户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5份,满意45份,满意度100%。
四、受理编号:第5批23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商反映,甘肃省(包含娱乐老虎机)生物质锅炉名义使用生物质燃料,实际使用燃煤,完全不用生物质燃料,借环保口号干污染的事,影响生物质燃料厂家经济效益。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办理情况
接到娱乐老虎机保障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通知后,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六县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生物质锅炉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实每台生物质锅炉的型号、额定蒸发量、燃料类型、使用登记及运行情况等信息,建立《娱乐老虎机生物质锅炉使用燃料情况调查汇总表》。经排查,全市共有生物质锅炉80台(在用25台、停用43台、注销8台、拆除2台、去功能化2台;工业锅炉70台,采暖锅炉10台);在用25台锅炉中,13台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7台燃料为木料,3台燃料为糠醛渣,1台燃料为玉米芯,1台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和木料,以上燃料类型均属于生物质燃料。此次排查过程中未发现生物质锅炉使用燃煤作为燃料或掺烧燃煤的现象。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严格准入与备案管理,督促新装、改造生物质锅炉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备案,未经检验合格不得投入使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锅炉燃料是否符合标准,发现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超标排放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查处。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与行业引导,通过培训、指导等形式,向企业普及生物质锅炉合规操作及环保要求。
截止到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
五、受理编号:第5批24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高台县壹号公馆东侧路段到东湾公寓西侧路段大货车车辆噪声特别严重,还经常有鸣笛现象,严重影响此路段两侧居民休息,此外,此路段还经过高台县第三幼儿园。恳请相关部门拿出有效的措施解决大货车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高台县委、高台县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举报人反映的路段为规划24号路,又名黎山路,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南至高台县壹号公馆十字,北至合黎黑河桥“T”型路口,全长993.4米,路面全宽36米(其中:机动车道宽10米,非机动车道各宽4米,绿化带各宽2.5米,人行道各宽6.5米),双向两车道,为高台县环城路,允许大型车辆全天通行。该路段沿线共有居民小区3处、幼儿园1所,其中壹号公馆小区位于道路西侧18米处,共180户356人;东盛嘉苑小区位于道路西侧15米处,共282户693人;东湾公寓楼位于道路东侧16米处,共298户1043人;高台县第三幼儿园位于道路西侧15米处,共有教职员工34名、幼儿208名,目前尚未返校。针对举报件反映的大型货车噪声影响居民休息及幼儿园教学的问题,经高台县公安局与高台县第三幼儿园沟通,幼儿园负责人表示该路段噪声未对幼儿园教学产生影响。
(二)办理情况
8月17日,高台县委、县政府组织高台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巷道镇等部门单位到现场核实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一是增设道路安防设施。在黎山路与北侧合黎黑河桥交叉路口、长青路交叉路口已安装4块禁止鸣笛和限速40Km/h交通标志牌的基础上,又在黎山路与巷廖公路十字路口新增2块禁止鸣笛和限速40Km/h交通标志牌,加强对过往货运车辆的警示提示。二是加强货运车辆管理。深入黎山路周边货运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加强货运车辆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辆通行噪声,尤其是夜间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减少通行次数。同时向企业货运驾驶员宣传交通噪声危害,并签订文明行车承诺书50份,切实提高驾驶员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意识。三是加大道路管控力度。针对黎山路货车交通出行规律和违法特点,高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抽调城区、合黎、巷道中队警力,采取“固定+流动、白天+夜间、错时+错峰、定时+不定时”等灵活机动执法方式,集中整治过往车辆超载、超速、不按规定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8月17日至19日共查处货运车辆超速1起,不按规定鸣笛2起,教育、劝诫驾驶员40余人,发放交通安全资料200余份。四是开展噪声环境监测。分六个时段对黎山路周边噪声环境开展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昼间夜间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依托“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机动车噪声污染危害及法律责任,开展车辆随意鸣笛交通违法行为曝光行动。共发布图文信息6条,曝光车辆随意鸣笛交通违法行为1起。
截止到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该举报件问题办理完成后,高台县公安局将办理情况在壹号公馆小区、东盛嘉苑小区、东湾公寓楼、第三幼儿园门口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对黎山路附近小区的30户住户及幼儿园10名教职员工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0份,满意40份,满意度100%。